凉山州人事局 凉山州财政局
关于公开考调公务员体检、考察的公告
根据《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人事局关于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》规定,面试后,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,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1:1比例,确定进入体检、考察的人选。现将有关体检、考察事宜公告如下(本公告同时在凉山州政府政务公开网<www.lsz.gov.cn>、凉山人事考试网<lsz.scpta.gov.cn>上发布):
一、体检、考察组织实施:体检、考察工作由州人事局、州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。
二、体检地点、时间:体检在西昌市进行,体检时间12月25日。考生应在12月25日8:00前凭准考证、居民有效身份证到州财政局报到。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。
二、体检费用: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,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已缴纳。
三、体检标准:执行人事部、卫生部颁发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报到时应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(在背面写上姓名)。未按时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考调资格。
3、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4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—12小时。
5、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,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。
考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。
五、考察: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。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和条件,以及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情况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,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附:《凉山州财政局公开考调公务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》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|